据新华社香港9月5日电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今天在记者会上重申,香港特区不会实施外汇管制,这是香港基本法第112条明确规定的。同时,香港特区政府坚决维持联系汇率制度和遵循货币发行局制度的原则。
金管局今天公布7项技术性措施。首先,金管局向香港所有持牌银行明确保证,可以按7.75港元兑1美元的固定汇率,将它们的结算户口内的港元兑换为美元。有关银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6项新措施是:撤销流动资金调节机制的拆入息率;以贴现窗取代流动资金调节机制,贴现窗设基本利率,由金管局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调整;取消对重复使用外汇基金票据和债券进行回购交易以取得隔夜港元流动资金的限制;只会在有资金流入的情况下,金管局才会发行新的外汇基金票据和债券;按照持牌银行使用贴现窗涉及的外汇基金票据和债券数量占其所持该等票据和债券总额的百分比,制定适用的贴现率;保留重复使用外汇基金票据和债券以外的债务证券以进行回购协议的限制。